6月25日,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廖红兵携山调办主任章志伟、退耕办主任段小毛、林政科科长曾宪明及监察室主任阳小军做客“行风热线”。节目中,市民积极参与,就退耕还林、林业灾后重造等相关问题提出咨询,市林业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耐心作答,节目气氛十分热烈。 节目一开始,助理调研员廖红兵首先谈到了发展阔叶树的要求以及相关的鼓励政策。廖助调表示:大力营造以珍惜树种为主的阔叶树造林,不断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是新时期造林发展形势需要。最近,省里提出了“通过各种措施,力争到2010年全省阔叶林比例达到40%以上”的新要求,制定了阔叶树造林鼓励政策,加大阔叶树培育扶持力度。今后所有营造林工程项目,必须营造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各地需加强阔叶树种质资源管理和保护,加快阔叶树种质资源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阔叶树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研究和利用;加快建立金融扶持机制,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为发展阔叶树争取低息贷款和财政贴息贷款。 2008年年初,我市遭受了罕见的冰冻雨雪天气,大量林木压倒折断,林业受灾严重,不少市民纷纷打来电话咨询林业灾后重造林农能享受哪些补助政策。廖红兵回复: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对中央财政安排的5000万元补植补造资金采取“先造后补”的方式,要求各地做好补植补造补助资金申报工作。补助范围和标准是:新造高产油茶基地,每亩补助200元;新造珍贵阔叶基地,每亩补助200元;新造泡桐、杨树、光皮树基地,每亩补助100元;新造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阔叶比例50%以上,每亩补助150元;针阔树比例30—50%,每亩补助100元;新建生物防火林带,每亩补助150元。;企业新造工业原料林1万亩以上,每亩补助100元。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廖红兵(右)做客“行风热线”
市民廖先生咨询国家规定的实施退耕还林的钱粮补助标准是多少。退耕办主任段小毛介绍: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合格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无偿提供粮食补助、种苗和造林补助费以及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为每亩每年补助150公斤原粮;退耕土地种苗和造林补助费每亩50元;退耕土地生活补助费每亩每年20元;还生态林的,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费期限至少为8年;还经济林的,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费期限为5年;还草的,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费期限为 2年;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只享受退耕土地种苗和造林补助费。 有市民发来短信,咨询承包种植的树木若要采伐应办理哪些手续。林政科科长曾宪明回复:《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管理的及本人自留山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属滥伐林木行为。林木权属不清,一方擅自砍伐有争议区内的林木,按滥伐林木处理。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的,依照滥伐林木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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