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市国税局局长李德平率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行风热线”,接听纳税人电话,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宣传国税政策。整期节目热线不断,效果良好。 市民李先生咨询汶川地震发生后,他们公司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向地震灾区捐赠。一是直接向受灾群众捐赠了一批价值50万元的物资;二是通过红十字会向灾区捐赠了50万元现金。想了解以上捐赠是否都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扣除比例是多少? 李德平局长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因此,他们公司直接向受灾群众捐赠支出不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通过红十字会向灾区捐赠现金,可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市国税局局长李德平(右)做客“行风热线”
市民肖先生反映他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从事简单工业加工的企业,公司人员只有15人,资产总额也不到300万元,07年公司利润大概有36万元;而公司隔壁的另一家从事工业加工的企业,人数大概有70人左右,资产也有2000千万左右,规模比他公司大,但08年缴税时,税务局给这家公司开税票用的是20%的税率,而给他们公司开税票用的却是25%的税率,为什么会用不同的税率,这样做是否公平?” 李德平局长回复:按照小型微利工业企业的三个条件,即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才可套用20% 的优惠税率,这三个条件是并列的,缺一不可。肖先生所在的公司不符合第一个条件,因此就不能套用20%的优惠税率缴纳税款,只能套用25%的基本税率;另一家公司按20%的优惠税率缴纳税款,说明这家公司的利润肯定没有肖先生所在的公司好,应纳税所得额也肯定没有超过30万元。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参与“行风热线”
市民刘先生咨询他们公司07年度亏损10多万元,08年1季度好不容易赢利了3万多元,但在纳税申报时,纳税部门又不给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要公司缴纳了6千多元的税款,想了解一下这方面有什么规定?流转税管理科科长洪小平回复:新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是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以前年度亏损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中进行弥补。也就是说,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申报时,是不进行纳税调增和纳税调减的,只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和纳税调减。 市民郭女士反映近几年来,国税部门推行了网上申报、网上扣款、网上认证、电话语音申报等业务,确实方便了纳税人。但感觉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纳税人有很大一部分群体对电脑知识掌握的还不是很好,操作时老出差错,有时网络还会出现堵塞现象,想了解税务部门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些问题。 信息中心主任张晓锋回复:实行网上申报、网上扣款、网上认证等业务,只是为纳税人多提供了一些办理涉税事项的途径,不是唯一的办法。这样做的目的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如果纳税人觉得有困难或不方便,可到国税局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其次,办税服务厅还为纳税人提供了电脑等自助设施,并安排了专人辅导;至于网络在使用高峰期出现堵塞,局里将会加大建设投入,使网速更快、容量更大,争取尽量节省纳税人的时间成本。”
|